全民防溺政策,更應聚焦真正的高風險水域
近日,運動部全民運動署公布近十年溺水事故統計,並提出「防溺優先於救溺」、「防溺教育從學生推廣到全民」等政策方向。這兩項理念值得肯定,也符合近年國際水域安全教育的發展趨勢。
不過,同樣一份統計資料,不同的分析角度,也可能導向不同的政策優先順序。作為長期水域安全教育者,以下提出三點不同角度的觀察,作為推動全民防溺教育時的參考。
第一,教育資源應優先投入高風險、且民眾接觸最多的水域。
根據近十年的事故統計,溪流與海域仍占溺水事故的大宗,佔比75.7%。這不僅代表事故發生較多,也反映出台灣民眾主要的休閒戲水活動集中在開放水域。因此,若希望透過教育降低事故,應將更多資源投入溪流安全、海浪特性、離岸流辨識、長浪風險、水域地形判讀及開放水域自救等內容。將教育資源若能優先聚焦事故最集中的場域,通常也更能發揮預防效益。
第二,事故統計反映的是現況,教育策略更應著眼於未來。
近年高齡者溺水事故比例受到關注,確實值得重視。但是,從預防教育的角度來看,除了關心高風險族群,也應思考哪些族群最有機會透過教育改變未來行為。每逢暑假,大量青少年及年輕成年人投入海邊、溪流、SUP、浮潛及各類水域活動,他們不僅是水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,也是最容易透過教育建立正確安全觀念的族群。如果能及早建立風險辨識、自救能力及正確決策,將可能影響未來數十年的水域安全文化。因此,事故比例與教育優先順序,未必完全相同。
第三,全民教育與地方治理,應採取不同的策略思維。
新聞提到埤塘、魚池等場域風險,是需要地方政府透過設施改善、警示標示及管理措施降低事故風險,但多屬特定地方的風貌地形。若是全民防溺教育,則更應優先聚焦全國民眾最常接觸的海邊、溪流、河川等休閒水域。地方治理著重的是因地制宜,全民教育則應依據整體風險分布及人口暴露情形,決定教育資源的配置方向。
統計數據描述的是過去,政策設計面向的是未來。數據是告訴我們事故發生在哪裡,而政策則需要思考,把有限的教育資源投入哪裡,才有機會減少下一起事故。從這個方向看,溪河、海邊,年輕族群絕對是重中之重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