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項:
1.本訓練課表規劃授課時間總時數為105小時。
晚班,平日週一到週五18:00~22:00,假日週六、週日全天 08:00~17:00。
2.受訓期間不得無故缺席、遲到、早退。請假時數不得超過授課總時數十分之一,否則不授予結訓證書。
1.當年年滿十八歲以上。 2.高中(職)畢業或同等學力,品行端正,無不良嗜好。 3.身心健全,並立受訓切結書(如附件一)。 4.持有本會或經內政部立案之水上救生單位核發之救生員證。
注意事項:
1.本訓練課表規劃授課時間總時數為105小時。
晚班,平日週一到週五18:00~22:00,假日週六、週日全天 08:00~17:00。
2.受訓期間不得無故缺席、遲到、早退。請假時數不得超過授課總時數十分之一,否則不授予結訓證書。